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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婚后買房一人還貸離婚怎么處理
(相關資料圖)
1、婚后買房一人還貸的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后買房不論是一方用工資還貸還是雙方一起還貸,該房產都屬于共同財產。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如何認定按揭房屋權屬
就按揭房屋而言,支付首付款、以銀行貸款支付剩余按揭款的行為都是購房方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購房方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時間是房屋登記即房屋產權證書上填發(fā)的時間。在離婚案件中,有幾種情形,根據(jù)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容易認定按揭房屋的權屬:
1、雙方在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及結婚后以一方名義或夫妻雙方名義購買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房屋產權。
2、結婚前雙方均認可以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在結婚時房款是否付清,只要房屋產權在結婚后取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3、結婚后購買房屋,無論雙方結婚后實際為按揭房屋出資多少,只要沒有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便是以一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也可視為家事代理,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購房,在離婚前取得了房屋產權,房屋即為夫妻共同財產。
4、這兩種情形,即使沒有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一方名字,在離婚時都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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