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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想要離婚的情況下,如果男方不愿意離婚,則男方可以搜集感情良好、并未破裂的證據(jù),一般第一次起訴沒有重婚、非法同居、男方有惡習、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等特殊情況,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且二次起訴也要在半年之后,男方可以在這段時間內積極挽回感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