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就是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時,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做居中公斷與裁決。那么黨內違紀處罰可否申請勞動仲裁,可勞動仲裁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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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違紀處罰可否申請勞動仲裁,可勞動仲裁的情況有哪些?
(資料圖)
湖北平長律師事務所邱林杰律師解答:
黨內違紀處罰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黨內違紀處罰不屬于勞動爭議,不能適用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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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長律師事務所邱林杰律師解析:
并不是每一個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與單位之間的關系都是勞動關系。所以,一個人在申訴之前一定要認清自己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到底是勞動關系、勞務關系,還是其他的民事關系。
申請勞動仲裁時申請主體的確定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為申請人主體,二為被申請人主體。
申請人主體如果是員工的話,則一定要注意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當勞動合同上的名字與身份證上的不一致時,要在申請仲裁前到公安機關開一個證明,證明兩個名字是一個人,然后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申請仲裁。否則可能會導致仲裁機關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之后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法申請執(zhí)行的情況。
如果是單位作為申請人的話,一定要注意用自己的全名,相關名字與公章及工商機關備案一定要一致。
還要注意的一項是無論是誰作為申請人,被申請人一定是與自己存在勞動關系的相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