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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婚前財產的界定,主要有下面四種情況:
(資料圖片)
1、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的,房子為個人財產;
2、結婚后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的,產權歸不動產登記一方,但應補償另一方還貸部分,和還貸部分的增值;
4、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視為對子女的贈與。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guī)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