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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股權證的三要素是什么
(一)認股權證三要素是指認股期限、認股價格以及認股數量。其中認股期限是指認股權證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內,認股權證持有人可以隨時認購股份,一般情況下認股期限為3—10年,往往認股期限越長,認股價格就會越高。認股價格則是指公司在發(fā)行認股權證時所確定的價格,一般是會在普通價格的基礎上,上浮10%—30%。認股數量是指認股權證認購股份的數量,主要有兩種約定方式,一是確定每一單位認股權證可以認購多少公司發(fā)行的普通股,二是確定每一單位認股權證可以認購多少金額的普通股。
二、認股權證的特點有哪些
(一)對于認股權證,它主要代表的是一種買入權利,主要主體是出售人和買家,而在簽訂合約之后權證持有人是不承擔相應的義務,只享有權利。
(二)因為其認股權證本身是擁有期權條款的,在持有者認購股份之前,他對發(fā)行權證的公司既不擁有債權也沒有股權,只是擁有了股票認購權。
(三)發(fā)行認股權證的公司,通過發(fā)行該合約獲得現金的同時,還可以用于公司成立時對承銷商的一種補償。
三、認股權證的作用
(一)在公司發(fā)行新股時,為避免原有股東每股收益和股價被稀釋,給原有股東配發(fā)一定數量的認股權證,使其可以按優(yōu)惠價格認購新股,或直接出售認股權證,以彌補新股發(fā)行的稀釋損失。
(二)作為獎勵發(fā)給本公司的管理人員。
(三)作為籌資工具,認股權證與公司債券同時發(fā)行,用來吸引投資者購買票面利率低于市場要求的長期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