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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借錢不還可以發(fā)出還款的通知,然后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的規(guī)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guī)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