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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有離婚證明書本意就是離婚證,離婚證明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開。找法網(wǎng)提醒您,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如已有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則不需要再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成離婚證,兩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如果想再婚,直接帶著離婚判決書和身份證明到當?shù)鼗橐龅怯洐C關辦理登記就可以了。
二、辦理離婚證最快需要三十一天。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所謂的“30天冷靜期”。
如果30天滿了,自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三、領了離婚證,在一些情形下還可以起訴。比如在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后,對方對于財產部分反悔或者離婚后發(fā)現(xiàn)對方之前有轉移婚內財產的行為,都可以起訴。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