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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分析:
主要證據:1、現場勘查筆錄;2、現場草圖;3、現場照片;4、司法鑒定意見書;5、鑒定報告書;6、吳某的詢問筆錄、7、賢的詢問筆錄;8韓某的詢問筆錄;9劉某的詢問筆錄;10、張某的詢問筆錄。
道路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吳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右通行及未保持安全車速是導致此事故發(fā)生的重要原因,王某未保持安全車速是導致此起事故發(fā)生次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