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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索要賠償金嗎?
(相關資料圖)
發(fā)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賠償的,賠償的費用包含醫(y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賠償的具體標準如下:
(1)醫(yī)療費:按照醫(y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chuàng)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護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xù)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營同行業(yè)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y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速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yǎng)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yǎng)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yǎng)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yǎng)人撫養(yǎng)五年。
(10)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悖憑據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的傷者和殘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的,應當有醫(yī)院證明,并經公安機關同意。擅自住院、轉院、使用護理人員、自購藥品或超過醫(yī)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費用由傷者和殘者承擔。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死亡的,折價賠償。
之所以要求每一個車主都購買交強保險,就是因為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交強保險是可以進行一部分賠償的,當事人如果是受到了嚴重的傷害,那么在確定的傷殘等級之后是可以按照具體級別要求賠付的,而賠付通常都是先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剩下的費用才由當事人自行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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